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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柞水县住建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1-20 09:18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促进了住建系统工作的阳光透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截至11月20日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信息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0.7588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我局所做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距离。主要表现为公开的内容更新维护不及时等现象还有发生;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有待加强等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2年,我局将继续对照《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围绕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在线服务、行业管理等工作要点,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提升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四是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收取城市配套费410.758808万元,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8.03万元。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