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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柞水县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1-20 16: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柞水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公开事项不隐瞒,不予公开事项绝对保密,实现了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和时效目标,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原来仅有一项会计证办理行政许可权限被市财政局收回,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49项,采购1197笔。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39项,分别是预决算公开、“一卡通”标准政策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公开、采购公告、信用体系5大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8.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内部处理事项不明确,后期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研究,特别是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甄别为重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柞水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8日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