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柞水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所列举的统计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中心的直接指导下,我单位坚持以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和促进其他工作的开展,并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一、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建设。为加强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单位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成员从各科室抽调,确定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屈红利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公开质量。已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制,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及要求等。二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查处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对应公开而未公开信息行为的责任追究。
3.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对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纠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4.依法依规公开,全面服务群众。按照《柞水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柞水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法依规为群众提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群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渠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需求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足,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对业务不熟悉等。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
一是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在新的一年进一步整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参与率低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1年将作出如下改进: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进行公布;
(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等费用。
柞水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