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梳理、汇总及上传。二是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三审三校”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公开事项类别、保密审查。四是依法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高自然资源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1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101 | |
行政强制 | 0 | 0 | 6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业务经办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工作能力欠缺,网上录入不及时、网上公开信息数量较少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进一步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发布,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自然资源工作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三是加强对公开栏的管理和使用。以局机关、各自然资源所公开公示栏为基础,加强对公开栏的更新和管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等任何费用。
文稿编辑:鲁涛